question-icon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感情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感觉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打算去法院起诉。我想知道法院判决离婚到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心里好有个底,不然都不知道这场官司有没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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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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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所说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条件。法律还列举了一些可以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这里强调的是恶习且屡教不改,如果只是偶尔有相关行为,一般不能以此认定感情破裂。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分居。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实践中,如果一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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