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医疗纠纷的条件都有哪些?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可又不太清楚法院受理这类纠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该准备些什么,要符合哪些要求,法院才会受理我的案子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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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医疗纠纷,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原告得是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俗来讲,就是原告得是在医疗纠纷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或者是和受侵害者有直接关系的人,比如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一条件。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这意味着原告要清楚地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比如说,是某家医院,或者具体到某位医生、护士等。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其中要求要有明确的被告。 再者,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要明确自己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比如要求医疗机构赔偿损失、承担医疗费用等,同时要把医疗纠纷发生的经过、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之一。 最后,该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医疗纠纷通常属于民事纠纷,要在法院可以处理的民事案件范围内。而且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受理案件的类型,只有符合这些规定,法院才会受理。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医疗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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