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终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侦查终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所谓案件事实,包括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重或者罪轻的事实和情节。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收集各种证据,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具体情况。只有当这些事实都已经查清,才能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例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需要查明盗窃的时间、地点、被盗物品的种类和数量、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等。 其次,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证据确实、充分,才能保证案件的处理结果公正、合法。证据确实,是指证据要真实可靠,能够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证据充分,是指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要足以证明案件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最后,法律手续完备。侦查活动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需要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搜查证等。这些法律文书是侦查活动合法进行的依据,也是侦查终结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当法律手续完备,才能保证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当满足以上条件时,侦查机关可以终结侦查,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机关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