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如何处理?
我做了份兼职,发工资时发现扣了不少税。我不太清楚兼职人员工资的个税该怎么算,是和全职一样吗?扣除标准是多少?也不知道单位扣税合不合理,想了解下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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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兼职人员工资个税处理的基本概念。对于兼职收入,在税法上一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简单来说就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像兼职工作这种就属于此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然后按照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的税率是有分级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比如,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在实际操作中,支付兼职人员工资的单位有代扣代缴个税的义务。单位会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并扣除相应的个税,然后将剩余的工资支付给兼职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到了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劳务报酬所得会和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兼职收入和其他综合所得一起汇总计算,最终确定实际应缴纳的个税金额。这样做是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计算每个人全年的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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