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缴税该如何计算?


兼职缴税的计算方法与兼职收入的性质密切相关,主要分为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两种情况。 如果兼职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这通常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例如,小李兼职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 - 800 = 2200元,对应的预扣率为20%,则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200×20% = 440元。 要是兼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这一般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累计预扣法,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之后,根据计算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得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比如,小张每月兼职工资收入6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第一个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 - 5000 = 1000元,对应的预扣率为3%,则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000×3% = 30元。 总之,兼职缴税计算需先明确收入性质,再依据相应的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如果对具体计算仍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