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终止确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务终止确认指的是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在法律层面不再将其视为有效的债务。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债务终止确认的条件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务已经履行的,债务终止。这意味着债务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实现。比如说,你向朋友借了钱,到约定的还款日期,你把本金和利息都如数还给了朋友,那么这笔债务就因为你的履行而终止确认了。 其次,债务相互抵销也会导致债务终止。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比如,甲欠乙 1 万元,同时乙也欠甲 1 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将债务相互抵销,那么这两笔债务就都终止确认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再者,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也是债务终止的情形之一。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比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也会使债务终止。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比如,你朋友明确表示不用你还之前借的钱了,那么这笔债务就因为债权人的免除而终止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最后,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债务也会终止。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合并等情形中。例如,A 公司欠 B 公司一笔债务,后来 A 公司和 B 公司合并成了一家新公司,那么这笔债务就因为债权债务同归于新公司而终止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