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通过起诉离婚来结束这段婚姻。但我不知道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担心自己不符合要求。所以想了解下,起诉离婚具体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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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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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当中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由法院来对是否准予离婚进行判决。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起诉离婚在主体方面有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并且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因为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就不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只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才能独立地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起诉理由方面,需要有法定的离婚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法定情形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重要依据。 最后,起诉离婚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条件。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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