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诈骗婚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诈骗婚姻关系”这样一个准确的法定概念,与之较为相关的法律情形主要涉及婚姻诈骗行为。婚姻诈骗通常是指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 从刑法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要构成诈骗罪,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要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虚构事实,例如一方故意编造自己有巨额财产、高收入等虚假情况;也可以是隐瞒真相,像隐瞒自己有重大疾病、不良债务、犯罪记录等情况。其目的是让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 其次,受欺诈方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而做出了结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对方的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是不会和对方结婚的。 最后,诈骗方通过婚姻获得了财物且达到一定数额。关于数额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而从民法典角度看,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强调的是重大疾病的隐瞒情况,和诈骗婚姻中的欺诈行为有所关联但又不完全相同。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类似诈骗婚姻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