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成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件事,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共同犯罪。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共同犯罪成立得满足哪些条件呢?是大家一起有犯罪想法就行,还是有其他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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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指的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行为。要弄清楚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主体条件要求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判断一个人能否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的重要标准。比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参与行为的人中有未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那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其次,主观条件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意味着他们都清楚自己在和他人一起实施犯罪行为,并且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例如,甲和乙商量一起去盗窃,他们都明知盗窃是违法犯罪行为,并且都希望通过这次盗窃获得财物,这就体现了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其中有人是被胁迫参与,且没有犯罪故意,那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最后,客观条件要求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行为包括共同的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等。也就是说,各个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相互配合、相互联系,共同指向同一个犯罪目标。比如在盗窃案件中,有人负责望风,有人负责入室行窃,他们的行为共同促成了盗窃结果的发生,就属于共同的犯罪行为。 只有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和客观这三个方面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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