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行为该如何认定?
最近遇到个事儿让我挺困惑的。我朋友和别人好像一起做了点不太对的事,我就想弄明白,到底怎么就算是共同犯罪行为了呢?我就是想具体了解下,在法律上认定共同犯罪行为,得看哪些方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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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共同犯罪行为,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比如,小明15岁,和20岁的小刚一起实施盗窃,由于小明未达到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他们不能构成共同犯罪。这是因为只有具备相应能力和达到一定年龄的主体,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其次,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就是说他们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并且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发生。例如,甲乙两人合谋去偷东西,都想通过盗窃获得财物,这就是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一个人不知道另一个人的犯罪意图,就不存在共同故意,也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再者,客观方面,共同犯罪人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是为了实现同一个犯罪目的,彼此相互配合。尽管可能分工不同,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实施盗窃,但这些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一部分。而且,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每个人的行为都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他们的犯罪行为都指向同一个对象或权益。比如几个人共同抢劫一家商店,他们侵害的都是商店的财产权和店主的人身安全等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总之,认定共同犯罪行为要全面分析以上各个要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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