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事前共谋是怎样规定的?
我和朋友一起商量着去干点事,后来才知道这可能涉及犯罪。我想了解下,我们这种事前一起商量的情况在法律上算共同犯罪事前共谋吗?法律对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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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事前共谋指的是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就准备实施的犯罪进行商议、策划,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在动手犯罪之前,先凑在一起商量好怎么干。 从法律概念上看,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里强调了“共同故意”,而事前共谋就是形成共同故意的一种常见方式。比如,张三和李四打算去盗窃一家商店,他们提前商量好分工,张三负责望风,李四负责入室行窃,这就是典型的事前共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各行为人都要对共同犯罪的结果承担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事前共谋,关键看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联络和共同犯罪的故意。比如,行为人之间有口头或者书面的商议,明确了各自在犯罪中的分工、目标等。而且,事前共谋并不要求所有行为人都参与到具体的犯罪行为实施中,只要参与了共谋,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如果在事前共谋后,部分行为人在犯罪实施前反悔并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这部分行为人可能不承担犯罪既遂的责任,但仍可能要对其参与共谋的行为承担一定责任。而对于积极参与事前共谋并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将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为主犯、从犯等,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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