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之前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他打伤了。现在对方要我赔偿,说我打人。我觉得我是正当防卫,可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正当防卫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像我这种情况算正当防卫吗?
展开 view-more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阐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首先是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并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假想防卫,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明确将正当防卫建立在不法侵害的基础之上。 其次是时间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正在进行”意味着不法侵害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例如,当一个人正在实施抢劫行为,被抢劫者在这个过程中进行反抗,就符合时间条件。如果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实施所谓的“防卫”,分别属于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这都不属于正当防卫。《刑法》强调了防卫行为的适时性。 再者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即制止不法侵害。如果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即使客观上制止了不法侵害,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两人打架,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还手时如果只是为了泄愤而不是制止对方的侵害行为,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然后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只有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才能实现这一目的。例如,甲对乙实施侵害,乙不能为了躲避侵害而对无辜的丙进行攻击。《刑法》规定了防卫行为的针对性。 最后是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通常是指为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上述五个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从而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