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指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不明确。当出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条件,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都愿意,就可以签订这种合同,体现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比如,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用人单位为了长期留住人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也表示同意,双方就可以达成协议。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一种情况,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强调“连续工作”,如果中间有中断,就不符合条件。例如,张三在A公司从2010年工作到2020年,期间没有中断过,那么在2020年合同到期时,张三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公司就应当与他签订。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一些老员工的权益。比如,李四是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员工,他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此时如果李四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该予以签订。第三种情况,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王五在2023年1月1日到B公司工作,但B公司一直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到2024年1月1日,就视为王五和B公司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