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专利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受理专利申请的条件包含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申请文件的形式上来说,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要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内容的申请文件。比如,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其次,申请的发明创造要具有可专利性。发明和实用新型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要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些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中有明确表述。 最后,申请专利的主题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专利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一些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比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等。如果申请的主题属于这些范畴,是不会被受理授予专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