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转自诉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遇到个事儿,本来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子,但现在好像要转为自诉了。我不太清楚这中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是只要我自己愿意就可以转,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要求。
展开


公诉转自诉案件,简单来说就是本来应该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来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在一定条件下,由被害人自己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诉转自诉案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案件原本属于公诉案件。也就是说,这类案件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例如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其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要求被害人手中要有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以及被告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的证据。证据可以是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 然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这里的不予追究,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有其他法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并且,必须要有书面的决定,口头的告知是不行的。 最后,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等相关材料,启动自诉程序。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可以将公诉案件转为自诉案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