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想和他登记离婚,但不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想问下登记离婚在法律上有啥条件要求?需不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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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和通过法院打官司来离婚是不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此可见,登记离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这意味着双方都要出自内心地想要结束婚姻关系,不存在一方被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要是有一方是被强迫的,那这种离婚登记是可以被撤销的。 其次,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一份很重要的文件,它要明确记录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安排,比如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另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等;还要写清楚财产的分割方式,像房子、车子、存款等怎么分配;以及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偿还等内容。这份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 最后,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必须是夫妻双方本人一起去,向婚姻登记机关表达自己离婚的意愿,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此外,《婚姻登记条例》也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要求,比如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也就是要持有有效的结婚证;双方都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其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能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而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总之,登记离婚需要夫妻双方满足自愿、签订书面协议、亲自申请等条件,并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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