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销赃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销赃罪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应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该罪的构成条件: 首先是主体条件,一般来说,只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这就意味着,达到这个年龄且精神、智力正常的人,实施了相关行为就可能被认定有罪。比如说,一个18岁的青年,具备正常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如果他进行了销赃行为,就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是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例如,有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给你一件物品,而且物品来源不明,这种情况下你还收下,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是犯罪所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结合行为的时间、地点、价格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 然后是客体条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正常活动。简单来讲,销赃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比如,犯罪嫌疑人盗窃了大量财物,通过销赃将财物分散或处理,这就增加了司法机关追缴赃物和查明犯罪事实的难度。 最后是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窝藏”就是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赃物的场所;“转移”是指将赃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收购”是以买卖的方式获得赃物;“代为销售”是接受犯罪分子的委托,帮助其销售赃物。其他方法则包括对赃物进行加工、改装等行为,目的都是让赃物难以被发现或难以被司法机关追回。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