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怎样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刑法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具体情况。我身边好像有人涉及类似的事儿,就是帮忙处理了一些来路不明的物品。我想知道这个罪是怎么认定的,有啥后果,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一种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它的相关规定。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当你知道这些东西是别人通过犯罪手段得来的,还帮着把这些东西藏起来、运走、买下来或者卖出去等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关于认定“明知”,它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确切知道就是你明确知晓这些物品是犯罪所得;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些情况,比如物品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交易时间地点异常等,正常人都能判断出这些物品来路不正。 在法律后果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等情形。 此外,如果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一些物品来源不明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避免触犯法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