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期限的长短有哪些选择?该如何详解保密协议?


保密期限的长短选择以及保密协议的相关内容,具体解释如下: **保密期限的长短选择**: - **法律层面**: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国家秘密根据重要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不同级别的保密期限有所不同。比如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其保密期限通常较长。 - **协议层面**: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通常不干预、不调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保密期限通常设定为几年,例如3年、5年或10年等。而对于高度敏感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保密期限可能会更长,甚至可能是无限期,即直到保密信息不再具有商业价值或公开为止。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保密协议的详解**: - **定义和作用**: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其作用在于确保保密信息不会被泄露或滥用,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利益。 - **保密主体**:须履行保密义务的主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另一类是与商业秘密权利人之间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而知悉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合作伙伴,比如供应商、客户等等。 - **法律责任**: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例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