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是否冲突?
我是失地农民,村里给办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但我在单位上班,单位也给交社保。我担心这两个保险有冲突,想问问它们会不会冲突呀?要是冲突的话,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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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老年生活而设立的一项保险制度,当农民因为政府统一征收土地而失去土地后,就可以参加这个保险。而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允许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在待遇领取方面是存在冲突的。 不过,在参保缴费时,两者并不冲突,你可以同时缴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当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准备领取养老金时,就需要做出选择。你不能同时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的养老金。一般可以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也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般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总的来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本身在参保时不冲突,但在待遇享受上有冲突,需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合理的衔接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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