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交失地农民险又交灵活就业险会怎样?
我之前因为土地被征收交了失地农民险,后来又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社保。现在有点担心,这两种保险都交了会有啥问题不?会不会浪费钱?之后该怎么处理这两份保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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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生活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而灵活就业险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的社会保险。既交失地农民险又交灵活就业险,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在实际享受待遇时,不能同时享受两份养老保险的待遇。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失地农民险一般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畴,灵活就业险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 如果你既交了失地农民险又交了灵活就业险,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你更倾向于灵活就业险的待遇,因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相对较高,你可以将失地农民险的个人账户金额并入灵活就业险账户,不过失地农民险的缴费年限不会折算为灵活就业险的缴费年限。如果你觉得失地农民险更适合自己,那么可以把灵活就业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失地农民险,同时灵活就业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失地农民险的缴费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保险转移和衔接时,要按照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和流程来办理,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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