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地保和职工社保是否可以叠加?

我之前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在找到了工作,单位要给我买职工社保。我想知道这两个保险能不能叠加,要是能叠加的话,以后领钱会不会更多;要是不能叠加,我该怎么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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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叠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地保,也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土地被依法征收而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农民的老年生活而设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职工社保则是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关于失地保和职工社保是否可以叠加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养老保险的角度来说,一般是不可以叠加享受待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每个人在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金。如果既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又参加了职工社保,在达到退休年龄时,需要进行衔接。通常是将失地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养老金;如果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失地保,按照失地保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从医疗保险方面来看,两者也不能同时报销。因为医疗费用的报销遵循的是补偿原则,即不会让参保人通过报销获得超过实际医疗费用的额外利益。所以,在生病就医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险进行报销。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基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设立的,失地保并不包含这些险种,所以不存在叠加的问题。 总之,失地保和职工社保在待遇享受上不能简单叠加,但在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方面可以进行合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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