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提出降薪,员工有权不接受吗?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现在公司突然提出要给我降薪,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不接受公司的降薪安排,以及如果不接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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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有权不接受公司提出的降薪安排。 从法律概念来讲,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工资待遇等条款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要调整员工的薪资,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公司若想给员工降薪,必须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取得员工的书面同意,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例如,小王所在的技术公司未经小王同意,仅以公司内部人员调整为由擅自降低其工资标准,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调岗降薪,小王有权拒绝并主张公司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 如果员工不接受公司的降薪安排,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要求公司继续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二是如果员工决定不再维持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以公司违法降薪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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