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的数额累计如何计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多次对我实施诈骗,每次金额不算大,但加起来就不少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多次诈骗的数额是怎么累计计算的?是简单相加,还是有其他规定?我很关心这个问题,因为这关系到后续处理。
展开


在法律中,诈骗数额的累计计算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对于准确认定犯罪行为和量刑有着关键作用。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计算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诈骗数额累计计算。简单来说,就是把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诈骗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加起来,作为一个整体的数额来认定犯罪情节。这就好比您有多个小钱包,每个钱包里都有一些钱,把所有钱包里的钱合在一起,看看总共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的,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比如,张三第一次骗了李四 5000 元,第二次又骗了 3000 元,然后用第二次骗来的 3000 元还了第一次的部分欠款,那么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就应该以实际未归还的数额来认定。 如果是连续实施诈骗行为,没有归还情况的,就直接将每次诈骗的数额相加。例如,王五在一个月内分别诈骗了三个人,金额分别是 2000 元、3000 元和 5000 元,那么累计诈骗数额就是 2000 + 3000 + 5000 = 10000 元。 此外,如果存在不同种类的诈骗行为,如电信诈骗和合同诈骗,只要是基于同一犯罪故意实施的,也应当累计计算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累计计算诈骗数额必须是基于同一犯罪故意实施的诈骗行为。如果是不同的犯罪故意,可能会分别定罪量刑。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的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案件情况来综合判断。总之,诈骗数额的累计计算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准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