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与残疾补助是否存在冲突?
我是一名残疾人,目前正在领取残疾补助,最近了解到低保政策,想申请低保来改善生活,但又担心两者不能同时享受。所以想问问,低保和残疾补助会不会有冲突啊?能不能同时领取这两项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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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低保和残疾补助是可以同时领取的,两者并不冲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整体的经济状况很差,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就可以申请低保。其目的是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让他们能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而残疾补助,是专门针对残疾人发放的一种补贴。残疾人由于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在生活和工作中会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残疾补助就是为了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减轻经济负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同时,《残疾人保障法》也明确,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这就从法律层面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同时享受低保和残疾补助提供了依据。只要一个家庭符合低保的申请条件,同时家庭中有成员是残疾人,并且该残疾人符合残疾补助的领取条件,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同时申请低保和残疾补助。比如,小李一家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同时小李还是一名残疾人,经过相关部门评定符合领取残疾补助的条件,那么小李一家就既可以申请低保,小李本人也可以领取残疾补助。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困难群体和残疾人群体的权益,让他们能在生活中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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