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诉讼注销公司会有什么后果?


在法律层面,为逃避诉讼而注销公司这种行为并不能让相关责任人逃脱法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公司注销是有一套法定程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如果公司为逃避诉讼而注销,并且在注销过程中没有依法进行清算,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人主张权利,要求他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当遇到对方为逃避诉讼注销公司的情况,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