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和人发生冲突的时候,一时冲动把对方的财物给弄坏了,现在对方要我赔偿,还说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想知道,我这种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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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故意去破坏或者损毁别人的财物,而不是因为不小心或者意外情况导致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损害了他人财物,需要按照财物损坏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比如损坏了别人一台全新的手机,就需要按照该手机当时的市场售价来赔偿给对方。而且,除了赔偿财物本身的价值,可能还需要承担因财物损坏而给对方带来的其他损失,比如因手机损坏导致对方错过重要业务,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部分合理损失也可能需要赔偿。 当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达到一定标准时,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关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标准。比如有些地方规定,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此外,“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毁坏重要物品、多次故意毁坏财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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