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会怎么判?
我在和别人发生冲突的时候,一时冲动把对方的手机砸坏了,听说这算故意损坏他人财产。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呢?严不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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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在法律上指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实施了非法破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故意”就是说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财物的损坏,还主动去做。而“他人财产”则是指不属于行为人自己的合法财物。 在我国,对于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该条文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具体到什么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通常是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如果达不到这个数额标准,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的司法审判中,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损坏财物的目的、手段、行为人的态度等。如果行为人在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也可能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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