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会怎么判?
我不小心和别人起了冲突,在气头上砸坏了对方一些财物。现在对方说要告我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我很害怕,想知道这个罪一般会怎么判,会不会很严重啊?我也不是故意要搞成这样的,就是当时太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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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它指的是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故意”就是说犯罪人是有意识地去实施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不是因为过失。“公私财物”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也包括个人所有的财物。至于“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一般比如在一些地区,毁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包括毁坏重要物品,导致他人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毁坏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等情况。“数额巨大”通常是指毁坏财物价值达到较高的金额标准,像有的地方规定达到5万元以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比如造成他人精神失常、企业停产倒闭等严重后果。 总之,具体的量刑要综合考虑毁坏财物的价值、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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