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如何收费?


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过程中,可能涉及多种收费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合同本身通常不直接收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是一种双方约定租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合同文本的拟定、签署,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专门针对合同的费用。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好一件事,写下来签字,一般不会因为写这个约定而额外收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合同的形式多样,但订立合同本身没有法定的收费要求。 不过,可能会产生中介费用。如果您是通过房产中介找到的商铺并促成了租赁合同的签订,中介方会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一般来说,中介费的收费标准通常是一个月到两个月的租金,但具体比例可以在中介服务合同中与中介协商确定。这是因为中介为您提供了信息和促成交易的服务,所以要收取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税费。对于出租方来说,取得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相关税费,如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费的具体缴纳情况和比例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差异。例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税费的缴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具体谁来承担这些税费,需要在商铺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最后,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比如可能会有合同公证费,如果您和出租方为了增强合同的证明力,选择对合同进行公证,公证处会按照一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用。收费标准通常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比例各地公证处可能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