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理会有什么后果?


越权代理指的是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所进行的代理活动。通俗来讲,就是代理人干了超出他被允许做的事情。 从法律后果方面来看,越权代理行为在被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如果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该行为就会被视为有效代理,相关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比如,甲委托乙以不高于1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批货物,结果乙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如果甲后来认可了乙的购买行为,那么甲就需要支付这12万元的货款。 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越权代理行为,那么该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越权代理人自己承担。继续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如果甲不认可乙的购买行为,那么甲就无需支付这12万元的货款,而乙则需要对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相对人来说,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并且是善意的,那么相对人可以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这就是表见代理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比如,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空白合同书等足以让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文件,相对人基于这种信任与代理人进行了交易,那么被代理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之后,被代理人可以向越权代理人进行追偿。 此外,如果越权代理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了损失,被代理人有权要求越权代理人赔偿损失。比如,因为越权代理导致被代理人失去了一些商业机会或者遭受了经济损失,被代理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越权代理人进行赔偿。总之,越权代理会引发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后果,无论是被代理人、代理人还是相对人,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