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块城镇土地,不清楚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哪些税收规定。想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纳税义务人是谁,税率是多少,有哪些减免税的情况,缴纳的期限和方式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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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制定的法律。 首先,关于纳税义务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其次,税率方面,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上述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再者,减免税情况也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最后,缴纳期限和方式上,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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