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工伤认定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种行为的相关法律后果。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它关系到职工能否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工伤认定材料本质上也是一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干扰正常认定程序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适用此条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了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退还骗取的金额,并且会对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还可能面临其他行政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用人单位的这种不诚信行为也可能会被记录在相关的信用档案中,对其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在一些招投标活动或者与政府部门的合作中可能会受到限制。 从民事责任方面分析,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职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例如,职工因虚假材料未能及时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导致额外的医疗费用支出或者经济损失,职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从刑事责任角度,如果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可能会涉及到诈骗罪、伪证罪等罪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虚假材料骗取了大量的工伤保险基金,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虽然工伤认定程序不属于刑事诉讼,但在相关调查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作伪证,也可能涉嫌类似的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工伤认定材料会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罚款、信用受损、民事赔偿以及可能的刑事处罚。同时,职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