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催缴资本金仍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公司最近催缴我应缴的资本金,但我目前资金紧张实在没办法缴纳。我想知道如果催缴资本金后我仍不履行,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呢?心里很担心,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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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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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催缴股东资本金,而股东仍不履行出资义务时,会产生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首先,从股东内部关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其他按时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出资股东赔偿因未出资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比如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公司业务开展受限,影响了股东预期收益等情况。 其次,对于公司而言,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未出资股东在公司的分红、参与公司增资等方面的权利会受到约束。 再者,如果经过合理催缴后股东仍不缴纳,公司还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从对公司债权人的影响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未出资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在其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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