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别人运输了一批货物,后来才知道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我很担心自己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和处罚的,我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走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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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把国家不允许进出境的货物弄进或弄出我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包含很多种类,像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来自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等。 从法律认定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是走私行为。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还实施了走私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 关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对于你不知情帮别人运输的情况,法律上认定犯罪通常需要考虑主观故意。如果你确实能证明自己事先不知情,没有走私的主观故意,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走私犯罪。但你可能需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提供能证明你不知情的证据。不过,如果存在明显的疏忽或者应当知道货物存在问题却没有进一步核实等情况,可能还是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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