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后将资金转给别人会有什么后果?
我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然后把这笔钱转给了别人。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不清楚自己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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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后将资金转给别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挪用资金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挪用资金后又将资金转给别人时,如果接收资金的人明知这笔钱是挪用所得,仍然接收并使用,那么接收人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便接收人并不知情,但如果这笔资金最终无法追回,挪用者依然要对全部挪用资金的金额承担法律责任。并且,挪用者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要将挪用的资金归还给被挪用的单位,同时可能要赔偿单位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所以,一旦涉及挪用资金并转给他人的情况,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弥补错误,比如主动归还资金、向相关部门坦白等,以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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