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后无能力赔偿会有什么后果?


在法律层面,缺席判决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作出的判决。简单来说,就是在官司里,有一方没有来参加庭审,法院依然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和事实进行判决。当缺席判决后被告无能力赔偿时,会产生一系列的后果。 首先,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操作。即使被执行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在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随时恢复执行。 其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还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会受影响。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不过,如果确实是没有能力赔偿,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还是要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如实申报财产情况,并努力创造条件履行赔偿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