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或没有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其后果。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能获得额外的赔偿金。其次,从行政责任来讲,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这意味着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和罚款等处罚。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劳动者遇到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