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之前的发票能否入账?
我新成立了一家公司,整理票据时发现有一些在公司成立之前产生的发票。我不太清楚这些发票能不能用来入账,要是不能入账,这些费用岂不是白出了;但要是入账,又怕不符合规定。所以想问问公司成立之前的发票到底可不可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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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公司成立之前的发票能否入账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发票入账,简单来说就是把发票上的费用或收入等信息记录到公司的财务账本里,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一种财务体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财务准则,公司成立之前的发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入账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强调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意味着,如果这些发票对应的费用是为了公司的筹建、设立而实际发生的,就具备入账的基础。 比如,在公司筹备期间发生的市场调研费、办公用品采购费等,这些费用是为公司正式运营做准备,和公司的设立直接相关,是可以入账的。一般会将这些费用计入“开办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中提到,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不过,入账时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票必须是真实交易产生的,不能是虚假的;要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有合法的发票开具形式;而且费用必须与公司的设立和未来经营相关。同时,需要有相关的证据链来支持,比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总之,公司成立之前的发票在满足条件下可以入账,但要严格按照财务和税务规定进行处理,以保证公司财务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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