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未成年犯罪是怎么处理的?
我家孩子还没成年,但是犯了事,我很担心会怎么处理他。我想了解下,在宪法的规定里,对于未成年犯罪是怎样进行处理的呢?会不会处罚得很严重?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展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主要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未成年犯罪的处理方式。不过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在处理未成年犯罪相关事务时,其他法律是依据宪法精神来制定的。 处理未成年犯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刑法》也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侧重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强调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两部法律规定了一系列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措施和教育矫治措施,比如专门学校的设置和管理等,以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社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