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建筑工程承包法对于发包人权利有哪些规定?

我是一个建筑工程的发包人,不太清楚在建筑工程承包里,我作为发包人有哪些权利。最近在和承包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很多事拿不准自己能不能做。想了解一下建筑工程承包法对于发包人权利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也有个底,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
展开 view-more
  • #发包人权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建筑工程承包领域,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建筑工程承包法赋予了发包人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对于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和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发包人的招标权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发包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承包人。这就好比发包人是一个“买家”,可以在众多“卖家”(承包人)中挑选最符合自己要求的合作伙伴。通过招标,发包人可以获得更优质的服务和更合理的价格,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发包人有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这意味着发包人可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时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和质量状况。就像我们买了一件正在制作的商品,有权随时去看看制作的过程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发包人可以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以确保工程最终能够达到预期的标准。 再者,发包人有工程验收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这表明发包人是工程最终验收的关键角色。只有经过发包人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正式交付使用。这就像是我们买了一件商品,最后要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我们的要求,如果没问题了,才会付款接收。 此外,当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还有索赔权。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完成工程,给发包人造成了损失,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比如,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导致发包人错过了最佳的项目运营时间,造成了经济损失,发包人就可以要求承包人赔偿这部分损失。这是对发包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促使承包人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承包法赋予发包人的这些权利,是为了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发包人应当正确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与承包人共同推动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