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指的是在建设工程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整个过程中,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以降低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来看看风险识别,这就好比是给建设工程合同做一个全面的“体检”,找出其中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风险种类繁多,比如有政治风险,像国家政策的突然调整,原本允许建设的项目可能因为新政策而受限;还有经济风险,例如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工程成本超出预算;以及自然风险,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破坏已建工程。此外,合同条款本身也可能存在风险,像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理解产生分歧等。 风险评估则是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判断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发生会造成的损失程度。比如,通过以往的数据和经验,分析某种材料价格上涨的概率有多大,上涨幅度可能是多少,从而估算出对工程成本的影响。这有助于合同当事人确定风险的优先级,以便合理分配资源来应对不同的风险。 针对识别和评估出的风险,就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也就是风险控制。应对措施主要有风险规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和风险接受等。风险规避是指直接放弃可能带来风险的项目或活动,比如发现某个地区地质条件复杂,建设风险过大,就放弃在该地区建设项目。风险减轻是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例如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风险转移常见的方式是购买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某些风险由对方承担。风险接受则是在风险较小、采取措施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选择自行承担风险。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例如,合同编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因对方违约带来的风险。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有助于防范和控制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