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实施是怎样的?


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实施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章可循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什么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呢?它是指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其主要依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等相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启动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当双方在工程造价上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另一种是法院依职权决定鉴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需要通过鉴定来查明工程造价的,也可以主动启动鉴定程序。 选择鉴定机构至关重要。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在选择时,要考虑鉴定机构的专业能力、信誉、经验等因素。例如,具有较多类似项目鉴定经验的机构,可能在处理复杂的工程造价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 接下来是鉴定材料的提交。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报表、材料采购发票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基础,直接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如果当事人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会安排专业的鉴定人员开展工作。鉴定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分析,必要时还会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可以帮助鉴定人员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勘查过程中,鉴定人员会记录工程的现状、施工工艺等信息。 在鉴定过程中,鉴定机构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对一些问题进行说明或补充材料。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后,会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应当包括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过程、鉴定结果等内容。当事人对鉴定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鉴定机构会对异议进行答复。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报告仍然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如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等。重新鉴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批准。 总之,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实施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