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是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而制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首先是关于受理范围。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等。这就明确了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诉权。 在管辖方面,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解决了劳动争议案件在法院层面的管辖问题,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 关于仲裁时效,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涉及到仲裁时效的计算等问题,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对于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体现了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劳动合同变更效力的认定更贴合实际情况。 此外,该解释还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比如在经济补偿方面,明确了各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如何计算补偿金额等问题。这对于劳动者维护自己的经济权益至关重要。 总之,《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细致规定,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认真学习这些规定,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发生劳动争议时,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