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连续用工超过10年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单位连续用工超过10年,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接下来,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这一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起止日期。只要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可以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时,只要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劳动者从2015年开始就在某单位工作,一直工作到2025年,期间没有中断过,那么在2025年劳动合同到期时,该劳动者就有权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订,就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想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后续出现纠纷。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