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中规定的合同保全措施有哪些?


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在2024年,相关法律依然延续了以往关于合同保全措施的规定,主要有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首先是债权人的代位权。通俗来讲,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例如,甲欠乙钱,丙又欠甲钱,但是甲却不向丙去讨债,导致乙的债权难以实现,这时乙就可以代位甲向丙主张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其次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当债务人实施了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比如,甲欠乙钱,甲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丙,这种行为就损害了乙的债权,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转让房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其债权为限,并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保全措施为债权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保障了债权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