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撤销?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例如,甲误以为乙出售的是A品牌的电脑,结果买回来发现是B品牌,这种对标的物品牌的错误认识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甲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商家故意隐瞒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将其卖给消费者,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买合同,消费者就可以以受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例如,甲以伤害乙的家人相威胁,迫使乙签订了一份合同,乙就可以基于受胁迫而请求撤销该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比如,在对方急需用钱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种合同就可能因显失公平而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