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骗局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参与了一个项目,感觉像是非法集资骗局。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如果真的是非法集资,相关人员会面临怎样的定罪和量刑。我想了解清楚非法集资骗局在法律上的定罪标准和具体的量刑情况,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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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首先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它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数额标准,一般来说,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再说说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综合考虑集资款的用途、是否携款潜逃等多种因素。例如,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就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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