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非法集资的定罪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在中国刑事法律体系中,非法集资罪并不是一个单一罪名,而是一个综合的罪名类别,其中包含了两个关键的子类型,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 。 首先,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如果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以虚假方式吸收公众存款,从而扰乱整个金融市场秩序,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处罚。要是犯罪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处罚。单位犯此罪的话,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比如一些小公司打着高息回报的旗号,向不特定的众多群众吸收资金,没有合法的金融资质,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其次,对于集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同样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常见的像一些诈骗分子虚构项目,吸引群众投资,最后将资金据为己有,就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此外,如果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法律对有积极补救行为的一种考量。总之,非法集资的定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行为、涉案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按照对应的法律条款来判定。 相关概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