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算金融罪吗?
最近遇到一些集资相关的事儿,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像是有的公司承诺超高回报吸引大家投资,不知道这种算不算非法集资,是不是金融犯罪呢?想了解下具体怎么判断,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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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属于金融犯罪范畴。 首先,需要明确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它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向大众吸收存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吸引大众存钱,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例如,一些未获得金融许可的机构,以高息为诱饵吸引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欺骗手段非法集资且达到一定金额。比如,虚构项目,骗取投资者资金后携款潜逃。 从法律条文来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及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集资的相关情形和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便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和惩处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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